离婚案件哪个法院管辖
文章导读: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1方出产经营所负债务 案情先容:高某欠刘某5万元工程款,该欠款系高某(男方)与李某(女方)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欠,1年中刘某多次向高某追讨,但对方就是赖着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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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,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;被告住所地与常常栖身地不1致的,由常常栖身地人民法院管辖。
非军人对军人提出的离婚诉讼,假如军人1方为非文职军人,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。
夫妻1方离开住所地超过1年,另1方起诉离婚的案件,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。
夫妻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1年,1方起诉离婚的案件,由被告常常栖身地人民法院管辖;没有常常栖身地的,由原告起诉时栖身地的人民法院管辖。
在海内结婚并假寓国外的华侨,如假寓国法院以离婚诉讼须由婚姻缔结地法院管辖为由不予受理,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的,由婚姻缔结地或1方在海内的最后栖身地人民法院管辖。
在国外结婚并假寓国外的华侨,如假寓国法院以离婚诉讼须由国籍所属国法院管辖为由不予受理,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的,由1方原住所地或在海内的最后栖身地人民法院管辖。
中国公民1方栖身在国外,1方栖身在海内,不论哪1方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,海内1方住所地的人民法院都有权管辖。
如国外1方在栖身国法院起诉,海内1方向人民法院起诉的,受诉人民法院有权管辖。
中国公民双方在国外但不决居,1方向人民法院起诉离婚的,应由原告或者被告原住所地的人民法院管辖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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